校内各部门:
自办媒体已成为学校各部门发布信息、引导舆论热点、密切联系并服务师生员工与社会大众、建设优良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与省有关信息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我校自办媒体信息安全工作,为全校师生员工营造安全、稳定、健康、和谐的信息环境,按照“谁开设、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现对校内各部门自办媒体予以登记备案。
校内各部门自办媒体包括学院(部门)、学生社团与各班级自办媒体,类型包括纸媒与新媒体,纸媒包括报纸与期刊(包括以网络方式定期发行的),新媒体包括微博、微信、QQ群等。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积极利用、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为指导原则,努力掌握信息服务的主动权和民意沟通的主导权,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舆情监测通报、信息存档备案与回复回应等工作运行机制,保证各种媒体健康有序运行。
请各部门在5月30日前同时交纸质文档(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通过oa发)给宣传部唐垚瑶老师。
附件:1.部门自办报刊登记备案汇总表
2.部门微博登记备案汇总表
3.部门微信登记备案汇总表
4.部门QQ群登记备案汇总表
5.部门自办报刊登记备案分表
6.部门微博登记备案分表
7.部门微信登记备案分表
8.部门QQ群登记备案分表
党委宣传部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