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申办手续,做好申报、审批、备案、存档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行一会一报制,主办部门拟举办哲学社会科学类活动,须填写《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见附件)。
二、 主办部门须提前2-7个工作日向党委宣传部提交申请,涉及境外学者的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否则不予批准。按照“谁主办、谁审查、谁负责”原则,根据活动范围和性质的不同,审批流程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 面向全校师生举办的哲学社会科学类活动,须先经有关组织和部门同意,并最终由主管校领导审批;
2. 面向校内有关单位师生举办的哲学社会科学类活动,须先经各单位党总支同意,并最终由党委宣传部审核备案;
3.校内学生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等)举办的哲学社会科学类活动,须先经校学生处/团委同意,并最终由党委宣传部审核备案;
4.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学者参加的人文社科类活动,须先经外事办同意,并最终由党委宣传部审核备案。
三、主办部门须将填有审批意见的申报审批表纸质版复印件送党委宣传部备案。
四、 活动有校内外宣传需求的,须及时与党委宣传部沟通商议,主办部门须提供相关材料(活动海报、讲座内容、照片)电子稿备案。
审批人:赵修翠 联系电话:87843172
党委宣传部
2015-5-20
附件: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