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是学校服务社会、增强社会影响力的重要途径之一。为进一步规范与加强学校对外宣传行为与力度,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牵头制订《校外媒体采访报道申报登记备案制度》,并经学校党委会讨论同意。
一、学校党委宣传部是唯一联系校外媒体的部门。
二、学校各部门或师生个人如需联系外媒采访报道,须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查同意。
三、如外媒自行联系学校部门或师生个人进行采访报道且涉及学校信息,师生个人不得擅自代表学校接受外媒采访报道,须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查同意。
四、外媒对于学校的采访报道,由学校部门或师生个人发起的,由学校部门或师生个人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经党委宣传部审查同意并与外媒接洽,相关部门或师生个人与外媒共同填写登记备案表后,方可进行采访报道。由外媒发起的,由外媒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经党委宣传部同意并与相关部门或师生接洽,由外媒与相关部门或师生共同填写登记备案表后,方可进行采访报道。
中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附件:校外媒体采访报道申报登记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