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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的通知
2013-07-17 09:48  

各党总支、各学院(教学部)、职能部门:

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统一安排部署,经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中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 任:李 健 学校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

办公室副主任:周 红 学校党委组织部长、党委委员

办公室联络员:史在宏 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宣传科科长

朱 铭 学校党委组织部干事

办公室下设三个组:

一、 综合组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综合,起草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收集、汇总、报送信息,编发教育实践活动信息简报、专报;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和后勤保障;负责与省委教育工委督导组联系;协调校领导开展好各联系点的联络服务工作;承办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 长:周 红 学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长

副组长:张序贵 学校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杨 浩 学校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赵修翠 学校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秘书小组组长:杨 浩(兼)

成员:朱 瑶 学校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邹 洁 学校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干事

郑 超 学校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干事

赫艺杰 学校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干事

戴 黎 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教师

材料小组组长:赵修翠(兼)

成员:吴 静 学校档案科科长

叶翠兰 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办公室主任

漆晓玲 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教师

曾小林 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教师

简报小组组长:史在宏 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宣传科科长

成员:韩剑南 学校人事处人事科科长

唐 辉 学校党委宣传部干事

朱 铭 学校党委组织部干事

二、宣传组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典型宣传;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承办学校党的群众路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 长:周 红 学校党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崔 静 学校人事处处长

成 员:史在宏 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宣传科科长

梁 石 学校信息管理中心技术科科长

唐 辉 学校党委宣传部干事

三、联络组

主要职责:负责联系各党总支、各学院(教学部)、职能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做好与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组的沟通联络工作;具体联系学校督导组的工作;承办学校党的群众路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 长:刘 强 学校工会副主席

副组长:李长富 学校监审处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目标管理办主任

成 员:刘婷婷 学校工会干事

蔡夏璐 学校监审处干事

中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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